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大北京市重點實驗室開放力度,實現資源共享,吸引更廣泛的中青年科技人員💂🏿,提高科技創新能力與水平,把握科學前沿,培養、造就高水平科技創新人才🏌🏿♀️⚽️,促進我實驗室發展與進步,特設立食品安全毒理學研究與評價北京市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以下簡稱開放基金)🦸🏽。開放基金由北京市重點實驗室運行經費支持。
第二條 開放基金面向京津冀地區中青年科研技術人員,凡符合申請條件的科研技術人員均可提出申請👨⚕️。開放基金由實驗室學術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 開放基金註重資助符合我實驗室研究方向🐏,結合京津冀地區發展需求🤽🏼,有重要科學意義💁🏿♀️✍🏽,並瞄準食品安全、毒理學發展前沿開展研究的項目。
第四條 開放基金以人才為依托,以項目為紐帶,以出成果🧙🏿♂️、出人才為目標👸,突出競爭與創新🔙,發揮綜合優勢🚣🏼♀️,培育科技特色,扶植新的學科生長點。
第五條 開放基金的申請,每年受理一次,一般自6月上旬開始,7月下旬截止。資助期限為二年,具體申請事宜以當年實驗室發布的開放基金申請指南為準。
第二章 開放基金申請條件
第六條 申請條件:
1. 凡是就職於食品安全毒理學研究與評價北京市重點實驗室及其依托單位(意昂体育平台)以外單位🏋🏻,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京津冀地區從事食品安全、毒理學科學技術研究人員均可申請。
2. 申請的項目應符合申請指南,有創新性和探索性,學術思想新穎🙋🏿♀️,目標明確,研究方案切實可行🏃♂️➡️⚈。
3. 課題組以中青年科技人員為主🎅,學風正派🕺🏿,工作勤奮。
第七條 受資助者只能獲得一次開放基金的資助🤸🏻♀️。
第八條 開放基金實行限額資助🤹🏿,單項資助總額為2.5-3萬元🐵。
第三章 申請與立項
第九條 申請者必須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食品安全毒理學研究與評價北京市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書》👧🏻,經所在單位審批並推薦🚒,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與紙質版內容一致)共同報送重點實驗室辦公室。
第十條 所申報的課題不能與已批準立項的國家或部門課題內容重復。
第十一條 重點實驗室辦公室對申請課題進行初審👩🦼➡️。對於申請手續不完備、不具備申請條件、不符合資助範圍🩻🏭、不具備研究能力👨❤️💋👨、明顯缺乏立論依據或技術路線明顯不清的項目👩🏽🔬,將不提交學術委員會評審。
第十二條 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評審。
1. 學術委員會應以科學、公正的態度參加評審🧔🏼♀️。
2. 學術委員會專家組采用會議評審的形式,對初審通過的項目進行評審🧎➡️。學術委員會應對每一個評審項目提出詳細的評審意見🧜🏻♂️,單個申請項目需經到會2/3以上專家同意資助,方能通過。
3. 根據學術委員會的評審意見提出計劃資助的項目及資助總金額🍈🫰🏻,由重點實驗室辦公室發文通知。
第四章 課題實施與結題
第十三條 課題負責人在課題批準通知下達後即應開展科學研究工作。研究經費一次性發放,必須用於獲準項目的研究工作。
第十四條 應充分利用本實驗室條件開展研究。凡涉及降低預定目標🏌🏼♂️、改變研究內容、中止計劃實施、提前結題或延長年限等變動👨🏿🦳,課題負責人須提出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課題執行過程中,課題組成員必須保持相對穩定。課題負責人原則上不得代理或變更✍️,如遇特殊情況(如出國🤛🏼、病休等)離開該課題研究工作半年以上的,由所在課題組安排合適代理人選👩❤️👨,並書面報備🤚🏼。
第十六條 獲準資助課題應在結題當年9月前提交課題結題報告及相關材料,包括研究工作總結、已發表論文等💣。學術委員會對計劃到期資助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內容主要包括研究計劃完成情況❎,經費使用情況🐂,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開展後續研究工作的方向及措施等✋。
第十七條 對特別優秀且需要增加經費的項目🎣,將采取滾動方式繼續給予經費支持❗️。
第十八條 開放基金課題所取得的成果👨🏽🦰,須標註致謝“食品安全毒理學研究與評價北京市重點實驗室(Beijing Key Laboratory of Toxicological Research and Risk Assessment for Food Safety)”並附課題號。
第十九條 開放基金課題經費不外撥🤹🏼♀️,需要與重點實驗室辦公室聯系報銷事宜。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食品安全毒理學研究與評價北京市重點實驗室負責解釋。本辦法自二〇一九年五月起執行🪖。
食品安全毒理學研究與評價北京市重點實驗室
2019年4月26日